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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来歷

    琉璃川千代站在叶海身后,脸色发白。
    她穿著那身黑白相间的女僕装,白丝裹著小腿,黑色圆头小皮鞋踩在地毯上。
    往日里那点隨意早已消失得乾乾净净,整个人绷得紧紧的。
    她也是头一次见到叶海生气的模样。
    叶海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开口,声音恢復了平静。
    “瓦伦丁。”
    瓦伦丁低著头应道:“属下在。”
    “从现在开始,你这个警察局长停薪留职。”
    “如果不能破案,那你这辈子也就別领薪水了。”
    “你不配,明白吗?”
    瓦伦丁的头没有抬起来:“明白。”
    “三天。”
    叶海竖起三根手指。
    “三天之內,我要知道那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怎么进来的,有没有同伙。”
    “如果三天之后你给不了我答案——”
    叶海顿了顿。
    “你就脱下那身警服,去下城区的墓园,替那七个人守墓。”
    瓦伦丁抬起头,眼眶泛红。
    他没有辩解,没有求饶,只是重重地低下头,额头触地。
    “是,伯爵大人。”
    “属下,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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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站起身,转身大步往外走。
    走到门口时,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叶海。
    “伯爵大人。”
    “属下有个请求。”
    叶海看著他。
    “说。”
    “那个叫杰克的点灯人——”
    瓦伦丁的声音有些沙哑:“能不能让他跟我一起查?”
    “他亲眼见过那只狼人,近距离开过枪。而且……”
    瓦伦丁顿了顿:“他需要有个目標,不然会垮掉的。”
    还有一点瓦伦丁没说,这个案件调查本来就已经转给点灯人了,算是给他们的新手任务,给他们熟悉流程用的,所以他们警察局才没怎么在意。
    本以为只是郊外的野兽意外入侵城市內部,这种事情虽然罕见,但歷史上也不是没发生过。
    只不过……
    谁也没想到最后会闹得那么大。
    瓦伦丁要是敢把这么大的锅全部塞给拢共没有十个人且刚成立的点灯人,他觉得伯爵大人会直接一脚把自己脑袋踹爆。
    把杰克拽回进调查队伍,一是为了帮助杰克舒缓內心的悲痛,毕竟两人也算是熟人了。
    二则是想多一个部门帮自己一起抗雷。
    不仅是点灯人,卫戍军团也得拉进来,只不过因为对方本来就已经参与进调查了,所以瓦伦丁也没有单独提。
    叶海沉默了几秒,然后他点了点头。
    “准了。”
    瓦伦丁深深鞠了一躬,推门离去。
    书房里重新安静下来。
    只有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
    叶海站在原地,看著那堆碎裂的木板,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转过身,目光扫过那些噤若寒蝉的女僕们。
    “收拾一下。”
    他的声音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换张新桌子。”
    女僕们如蒙大赦,纷纷低头应是,手忙脚乱地开始收拾。
    ……
    橡木酒馆的角落里,油灯的光晕晃得人眼皮发沉。
    那个男人坐在最靠里的位置,面前摆著一杯麦酒,他一口都没动。
    他的脸很普通。
    普通的五官,普通的肤色,普通得让人看第二眼就会忘记。
    身上穿著件半旧的粗麻布外套,袖口磨得发白,像是哪个刚从乡下来的穷帮工。
    没有人注意他。
    这正是他想要的。
    男人端起酒杯,凑到嘴边,用嘴唇沾了沾那层白色的泡沫,又放下了。
    酒的味道。
    很奇怪。
    他想起三天前第一次尝到这东西的时候,那种古怪的、刺激的液体从喉咙滑下去的感觉,让他差点当场吐出来。
    但现在,他已经能面不改色地把它端在手里了。
    人的身体,真是奇妙。
    他在桌下的手轻轻握了握拳,感受著掌心里那股蓬勃的力道。
    后背的枪伤已经癒合了大半,那几颗打进去的铁疙瘩,被他用肌肉硬生生挤了出来,叮叮噹噹落在地上的时候,他低头看著那些沾著血的金属小东西,忽然觉得很可笑。
    就凭这个?
    那些弱小的人类,就凭这个,也敢对著他开枪?
    他想起那个衝进来的男人,红著眼睛,疯狂地扣动扳机。六颗子弹,全打在他身上。疼是真的疼,但也仅此而已了。
    他本来可以一爪子拍碎那个男人的脑袋。
    但他没有。
    不是因为仁慈,而是因为没必要。
    骑士们就快来了,那些人身体內蕴藏著强大的力量,让他也十分畏惧,不愿意和那些人碰面。
    现在他坐在这里,身上穿著从某个倒霉蛋身上扒下来的衣服,脸上掛著从另一个倒霉蛋记忆里学来的表情——那种木然的、有点疲惫的、一看就是穷苦人的表情。
    八个人。
    加上没吃完的那半个,一共六个半。
    咦……
    怎么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他晃了晃脑袋,吃的人太多了,记忆太繁杂,脑子里总是一团浆糊。
    他吃掉的第一个人,是个进山砍柴的樵夫。
    那天他刚从山洞里爬出来,浑身都在痛,饿得发疯,然后那个人就出现了。
    他扑上去,咬断他的喉咙,撕开他的胸膛,把那些温热的、跳动著的东西吞下去。
    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他开始看见一些画面。
    那个樵夫的家,他的老婆孩子,他那间破草屋,他每天早上起来劈柴、中午啃乾粮、傍晚背著柴火下山的日子。
    那些画面像潮水一样涌进脑子里,搅得他头疼欲裂,但等疼痛过去之后,他发现自己能……想了。
    或者说,叫做思考?
    人类好像是这样形容的。
    他知道自己是谁。
    不,他知道那个樵夫是谁。
    他叫老马库斯。
    死了。
    被他吃了。
    而他,从那一刻起,开始变成老马库斯。
    第二个,是个进城卖菜的农夫。那时候他刚吃了第一个人,还不太会控制自己的身体,顶著一张半人半狼的脸,在城外的野地里晃荡。
    那个农夫推著独轮车从旁边经过,嚇得腿都软了,尖叫著要跑。
    他扑上去,几口就解决了。
    然后他又得到了更多画面。
    那个农夫的菜地,他种的白菜萝卜,他那个凶巴巴的老婆,他那几个整天光著脚丫子乱跑的孩子。
    画面越来越多,越来越乱,有时候他分不清哪些是那个樵夫的,哪些是这个农夫的,哪些是他自己的。
    他自己的记忆是什么来著?
    他努力想了想。
    狼群。
    灰黑色的毛,腥膻的气味,奔跑时风吹过耳边的呼啸。
    还有……被赶走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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